公共基础课部师德师风监督举报公告

发布者:ggkb发布时间:2026-10-28浏览次数:10

为深入推进师德师风专项活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有关要求,健全师德失范行为监督举报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切实保障学生“找得到人、说得上话、有回音反馈”,现就课部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监督。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主要受理课部教职工师德失范行为的举报,包括但不限于: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或实施猥亵、性骚扰;利用师生关系索取、收受财物或谋取不当利益;对学生实施不当处罚、要挟、威逼或利诱;发表不当言论或实施不当网络言行;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和隐私,以及其他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师德师风规范的行为。

二、公开举报渠道与受理要求

(一)举报渠道公示:

1.举报电话:027-88147295(工作日9:00—17:00接听);

2.举报邮箱:94666134@qq.com(可随时来信);

3.线下接待地点:弘德楼937办公室;

(二)受理责任人:课部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举报的受理与办理,具体责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在学院办公场所公示,确保举报事项“有人接、有人办”。

(三)办理时限:对收到的举报,课部将及时登记、认真核实、依规处理。一般事项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处理结果;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并向反映人说明情况。

(四)保密承诺:课部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举报人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员泄露,确保反映人“说得上话、有回音反馈”。

三、举报人保护与追责机制

(一)严格落实举报人保密制度。举报信息实行专人专管,全过程严格保密,坚决防止举报人身份和举报内容泄露。

(二)建立打击报复追责机制。对打击报复举报人、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等行为,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宣传提示:举报不记名、处理有结果、报复必追责。请广大同学放下顾虑、如实反映问题,课部将认真对待每一条反映,依规依纪核查处理并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四、温馨提示

(一)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尽可能提供具体的时间、地点、人员和基本事实线索,便于课部及时核查;鼓励实名举报,课部对实名举报人同等保密并优先反馈。

(二)对确属师德失范行为的,课部将依规依纪处理并推动整改;对歪曲事实、诬告陷害的,也将依规依纪处理,维护公平公正的监督环境。

 

公共基础课部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