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6-2027 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ggkb发布时间:2026-10-29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运行情况,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规范课堂教学秩序,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定于2026年11月2日-11月13日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教务部牵头,协同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学生工作部等部门负责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2.各学院(部)成立期中教学检查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院系领导班子、系(教研室)主任、院级督导等组成,制定检查计划,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检查任务,做好检查记录和问题整改。

二、检查方式

1.期中教学检查以各学院(部)自查为主,通过听课、座谈会、问卷调查和统一检(抽)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本学期任课教师授课情况、教学现状及学生学习状况。自查听课和巡查须将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教资教态、语言文字应用规范纳入观察和记录范围。

2.教务部组织本部门及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学生工作部、各学院(部)管理人员,采取线上(巡课系统)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课堂听课和巡查,了解课堂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同时采取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检(抽)查各学院(部)期中教学自查实施情况。联合检查将重点抽查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教资教态和语言文字应用规范情况。

三、检查内容

1.理论教学

(1)掌握任课教师开展课堂教学情况,着力发掘典型案例;听取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意见和建议;统计和了解外聘教师承担课程教学的情况。

(2)全面了解各学院(部)领导、系(教研室)主任深入课堂听课情况,关注优秀教师和近两年入职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情况,以及宣扬典型、帮带年轻教师等情况。

(3)重点检查学生上课到课率、携带教材、课堂前排就座和课堂手机管理情况。根据教学班人数和有关要求,据实统计、上报上课到课率低于90%的课堂(专科85%);未携带教材上课学生人数及占比;是否根据教室容量合理安排就座;根据加强课堂手机协同管理要求,详细了解各任课教师的课堂手机管理情况。

(4)检查任课教师执行课堂教学纪律情况,重点检查按时上下课、履行调停课审批手续、课堂从事与教学无关活动等情况,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秩序。兼职教师须与专职教师执行同一课堂教学纪律标准,不得降低要求。

(5)加强兼职教师教学规范管理。重点检查兼职教师是否按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授课、是否按要求提交教学日历和教案等教学材料、是否按时参加教研活动、是否认真批改作业和辅导答疑;检查兼职教师调(停)课是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调停课或随意更换上课时间地点等情况;检查兼职教师课堂管理履职情况,包括课堂考勤、课堂纪律维护、手机管理等。各学院(部)要建立兼职教师教学档案,将兼职教师纳入院级督导听课和教学检查范围,对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大的兼职教师及时约谈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6)检查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情况。重点检查任课教师课堂讲授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是否正确,是否在课堂传播错误观点、不当言论或有害信息;教材、课件、讲义、案例、视频资料等教学内容是否经过审核把关,是否存在意识形态风险;课堂讨论、师生互动、实践指导等环节是否坚持正确导向;对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纠正并按规定报告。各学院(部)要落实课堂教学意识形态责任制,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第一责任人。

(7)检查教资教态情况。重点检查任课教师仪容仪表、精神面貌、教学态度和教学状态;是否精神饱满、态度端正、用语文明、举止得体;是否认真组织课堂教学、关注学生学习状态、有效开展师生互动;是否存在课堂接打电话、随意离开教室、从事与教学无关活动等影响教学形象的情况。兼职教师与专职教师执行同一教资教态要求。

(8)检查语言文字应用规范情况。重点检查任课教师课堂讲授是否使用普通话,板书、课件、讲义、作业批改等是否使用规范汉字;是否存在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滥用、标点符号不规范、专业术语表述不准确等问题;外语课程、双语课程和实验实训指导中的语言使用是否符合教学规范;课堂用语是否文明、准确、规范。对发现的语言文字不规范问题,要督促任课教师及时整改。

2.实践教学

(1)检查实验课、实训课上课情况。

(2)检查各学院(部)实习实训计划开展和依托“校友邦”平台实施情况,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使用情况。

(3)抽查相关学院教师深入企业实践、实施课程教学改革落实情况。

3.师生反馈

(1)各学院(部)自行组织召开本单位的教师、学生座谈会,广泛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为切实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信息。

(2)教务部联合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分别组织召开学生和教师代表座谈会(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全面收集教学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及带普遍性的和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为下一步实施教学管理和改革提供第一手资料。

四、检查步骤及时间安排

1.学院(部)自查(11月2日-11月13日)。各学院(部)期中教学检查组按照检查内容组织自查,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完成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含附件1-4),对已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2.学校集中检查(11月9日-11月13日)。教务部、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学生工作部组建联合检查组,采取线上(巡课系统)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课堂巡查,重点抽查实验楼课堂,并检(抽)查各学院(部)自查实施情况,及时沟通交流、反馈抽查结果。联合检查组将重点抽查兼职教师课堂教学情况。

3.上报材料(11月20日前)。各学院(部)务必于11月20 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各类材料电子档和盖章纸质件上报教务部教学运行科。教学材料填报时限为2026年11月2日-11月13日。

4.总结反馈。教务部将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经验总结和宣扬推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整改建议,及时反馈至相关学院(部)和职能部门,着力提升教学管理效益、强化教学管理改革。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检查全覆盖、不走过场。各学院(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教资教态和语言文字应用规范检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

2.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制落实,及时跟踪问效。

3.强化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教学与学生工作沟通机制,定期通报课堂情况;充分调动任课教师的积极性,做到同向发力、协调联动。

4.注重总结凝练,巩固检查成效。各学院(部)要及时凝练总结检查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巩固检查成果,推动课堂教学质量持续改进。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7-88147245

办公室:弘德楼11楼1126室

 

 

附件1:期中教学检查总结.docx

附件2:教师座谈会意见反馈表.docx

附件3:学生座谈会意见反馈表.docx

附件4:管理人员课堂检查统计表.docx

 

  

 

教务部  

2026年10月29日